原标题:员工休17个月病假,暗中考研还领高薪?公司发现后追讨40万元→

有福同享,有难退群(工作)

诶,你们听说了吗?s的事儿……

静静

小明

咋了?他好像1年多都没来上班了吧?

路人

我听说了,他是不是在家考上研究生了

好家伙!不是说生病了么,这也不影响他备考呀

静静

小明

可能人家就是比较厉害……

路人

什么时候的事情啊?公司工资、过节费、年底双薪是一点没给他少啊,让他治病好好休息的,结果是备考啊,这么做不厚道吧

其实我最近也生病了,那我也请假在家休息行不?

这是职场里真实存在的吗?

还真是!

“员工抑郁请病假暗中考研还领高薪”

该话题迅速冲上热搜榜

2020年

s先生被诊断为抑郁症

并向所在公司请了

17个月的病假

其间,s先生以高分考取了

应用心理专业硕士(map)

并在校持续就读

被蒙在鼓里的公司

连续为s先生发放了

高额的工资、补贴、奖金等款项

近40万元

员工“抑郁”请病假

单位体恤发高薪40万元

s先生是一名具有电气技术专业背景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后进入公司担任采购工程师。工作10年后,某科技公司与s先生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20年是s先生在公司工作的第16个年头。

2020年8月,s先生被诊断为:抑郁状态、焦虑状态、失眠。自此,s先生连续向公司提交诊断证明,请休病假,休病假时间一直延续到了2022年1月,休假时间长达17个月。之后,s先生才回公司继续上班。

公司之所以批准s先生长期休病假
员工休17个月病假,暗中考研还领高薪公司发现后追讨40万元→_先生…(算在医疗期之内吗)插图
,是因为公司认为根据s先生的工龄和司龄,s先生最多可享受18个月的医疗期。在s先生休病假期间,公司向s先生发放的基本工资、过节费、津贴、年底双薪合计金额就有近40万元;其中,仅基本工资一项,月均发放金额就达2万余元。

考研隐情浮水面

高分考取应用心理硕士

2022年3月,公司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得知,s先生在休病假期间考取了北京某著名高校的应用心理专业硕士(map),并在该校持续就读。发现此事后,公司专门找s先生进行谈话,告知s先生休病假期间隐瞒公司就读硕士研究生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并要求s先生对此进行解释、说明。s先生则表示,对此不发表任何意见。

无奈之下,公司对s先生的考研、就读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

经调查发现:s先生在2020年10月报名北京某著名高校的应用心理专业硕士(map)考试,并于2020年12月参加研考。s先生以近420分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并通过了复试被录取。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期间,s先生连续在学校学习相关课程。

另外,公司经过审查s先生在休病假期间向其公司提交的诊断证明的内容后发现,s先生在就诊过程中多次向医生自述不能坚持工作,其在考试前夕的诊断证明中所载的病情为:“烦躁较前好转,能够看电视,半夜醒,醒后难以入眠,丙戊酸钠缓释片未规律服用”,且s先生在学校连续学习期间还存在自行增加药物或者停药、拒绝相关化验检查等未按医嘱进行治疗的行为。

不讲信用,开除处理

通过上述查询、咨询,公司认为,s先生能够进行高强度的备考、学习,但却请病假不进行强度不高的日常工作的做法欠缺合理性,s先生请病假的目的并非为了治疗和休养,即s先生休病假期间的行为与其请假事由和目的并不相符。另外,s先生事前向公司隐瞒相应情况、事后拒不对此进行解释说明的行为,也足以说明s先生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最终,公司认为,s先生的行为既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也严重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劳动者的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2022年3月,公司向s先生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双方各执一词,诉至法院

s先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认为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并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同时,公司也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s先生退还休病假期间发放的基本工资、过节费、津贴和年底双薪。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后作出裁决,对s先生和公司各自提出的相应仲裁请求,均未予以支持。s先生和公司均不服上述裁决,并诉至法院。

在法院审理本案的过程中,s先生表示,经过医生建议及本人各方咨询,认为学习心理学对本人的病情治疗有好处,故抱着试试看的态度选择考取心理专业研究生,并未过于追求考研结果,病假期间一直按医嘱正常服药治疗”,“本人学习能力异于常人”,“专业课备考是每天自然醒之后就看看书,转移注意力,英语备考只是在网上看了看题型,政治备考只是在b站上看了看免费的名师讲题,考前买了一套名师模拟押题卷,背了背时事政治”。

公司则认为,研究生备考对于考生的身体和心理要求比较高,s先生本身属于跨专业备考,其在能够进行高强度备考和学习的情况下却无法进行日常工作,明显缺乏合理性。s先生作为其公司员工,其病休期间应当接受公司管理,从事与病休相关的活动,病休之外的考研行为应当向公司披露,并征得公司的同意。s先生的不诚信行为已经对其公司的工作秩序和经营管理造成恶劣影响。

法院判决:退还超额薪酬

法院经审理认为,s先生在被医院诊断患有抑郁症后的病休期间,公司有义务为s先生提供相应的便利和保障,但s先生亦应遵医嘱并以恢复身体健康为目的安排自己在病假期间的行为,亦需接受公司的合理监督、管理。根据查明事实,公司认定s先生的相应行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诚实信用原则,并据此与s先生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并无不当,符合法律规定,故s先生关于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另外,法院还判决s先生将高于北京市正常病假工资标准的已付基本工资、过节费、津贴、年底双薪等款项返还给公司,返还金额36万余元。

s先生不服上述判决,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后经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s先生与公司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确认s先生向某科技公司返还超额薪酬近20万元。

诚信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遵循的重要原则,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秉持诚实、信守承诺既是美德,更是法律责任。如果因劳动者过错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广大职工小伙伴

对于确因患病无法正常完成劳动任务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批准其医疗期申请,加强人文关怀,营造和谐、友爱的劳资氛围。

@广大用人单位

那么,你对这件事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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